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 [2018] 133号)、《江苏省 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 [2018] 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连云港市灌南县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于2018年4月委托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南六塘河治理工程(灌南县境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该公司于2020年12月编写完成了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019年5月,连云港市灌南县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委托安徽昱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南六塘河治理工程(灌南县境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工作,该公司于2020年12月编制完成了《南六塘河治理工程(灌南县境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现对《南六塘河治理工程(灌南县境内)水士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南六塘河治理工程(灌南县境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12.21~2021.01.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附件:
1.南六塘河治理工程(灌南县境内)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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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六塘河治理工程(灌南县境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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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六塘河治理工程(灌南县境内)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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